這兩年的事情,忘的很多,記得的很少。

記得去過哪裡,做過什麼事情,說過什麼話,
卻記不得跟誰去過,跟誰說過。

某種程度來說,這是一種病症。
我選擇刻意的去忘記這些,是這些都只是生命中的一小過程。
在過幾年後,這些過程都不值得被記得,不值得被紀念。

於是,我遺忘,遺忘這些我終該忘記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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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ain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